立合約書人
play104.com
娛樂線上
(以下簡稱甲方)及(加盟者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為「play104加盟」之服務事宜特立本合約,協議條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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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
本合約係乙方加盟甲方之play104,乙方於自有網站中加入連結,使乙方能引導網路會員由自己之專屬加盟代號進入甲方之play104,進而提供網路會員遊戲娛樂環境。 |
第二條: |
乙方加盟不用支付甲方網站設定費、加盟金及權利金。 |
第三條: |
play104之人事、管理、營運、教育訓練、會員客服、薪資、網站維護、網站管理、刷卡機制等皆由甲方負責,乙方只需負責本身加盟店之會員招攬及業務之開發。 |
第四條: |
加盟利潤獎金分配為20%以上,第二層下線可獲得另外5%的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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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
乙方網址及首頁空間由乙方自行負責。 |
第六條: |
乙方保証不販賣其他任何非法產品,違者自負刑責。 |
第七條: |
乙方之網站首頁及網站空間由乙方自行管理,,若乙方有重大違背加盟利益者,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之加盟代碼並取消乙方加盟之權利。 |
第八條: |
乙方承諾不得利用本加盟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及破壞金融體制之行為,如因乙方加盟網站產生交易糾紛應由乙方負責解決,概與甲方無關。 |
第九條: |
於乙方加盟店若發生信用卡偽卡盜刷事件及糾紛爭議時,甲方得可自乙方營業利潤獎金款項扣抵爭議款項。 |
第十條: |
雙方議定營業利潤每月底結算,結算當月1日至月底之加盟店營業額,甲方於次月10日將加盟商之利潤扣除應扣費用後,直接轉帳至乙方帳戶。
若單月營業利潤未滿
NT$1,000,將併至下個月一起結算,匯款之手續費,由領款人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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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
甲方保証不得將乙方交易之資料外洩。 |
第十二條: |
甲、乙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他方提供有關本服務之資料或其他因本合約而知悉或持有之資料及合約內容「以下統稱機密資料」。非經他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將機密資料洩漏或付予任何第三者。甲、乙雙方並應負責要求其員工遵守本條之規定。如違反本條之規定,致他方受有損害,違約之一方應負賠償責任。甲、乙雙方對機密資料之保密責任,不因本契約之終止而免除。 |
第十三條: |
甲、乙雙方在本契約中之權利及義務,非經他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再授權予任何第三人。 |
第十四條: |
本合約之生效,自乙方首頁設定連結即生效力,有效期間壹年,期滿若雙方合作關係良好則無條件續約,若期滿前甲方認定乙方不適合續約,或需增加續約條件,甲方得於一個月前提出。 |
第十五條: |
甲方保留修改合約內容之權益,惟新內容實施前須告知乙方。 |
第十六條: |
凡因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政府干預或其他非可歸責於一方當事人之事由,致該方當事人不能依本契約規定履行其義務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他方,該方當事人於前述事由終了日,應立即依本契約履行義務。因本條所載事項所生之遲延,該方當事人毋庸對他方負責任。 |
第十七條: |
雙方若有涉及法律問題,則以甲方公司所在之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法院。 |
第十八條: |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議解決。 |